發表時間: 2020-01-20 09:30:15
作者: 珠海市創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
來源: 清遠同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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過年回家,車上多載1名嬰兒,算超載嗎?
私家車的載人數是以車輛行駛證上標明的核載人數為準。一輛核載5人的汽車,多出來一個孩子(即使是被抱在手中的嬰兒)也算超員。超員是根據實際乘車人數是否超過核定人數的標準來判定,實際乘車人數是不區分大人或者小孩的!
國為交通法規中關於”超員“的規定中,並未對乘車人員的身高、體重、年齡等作出規定,而隻是規定了“數量”。
有些人可能會說
孩子這麼小這麼輕
抱在手上毫無壓力
不會有事
真的嗎?
再看一組動圖
沒有使用兒童座椅
對於孩子將會是多大的危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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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據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四十九條:機動車載人不得超核定的人數。
法律規定,駕駛營運客車(不包括公共汽車)、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%的罰款200元,駕駛證記3分;超過核定人數20%以上的罰款200元,駕駛證記6分。
對於核載5人的私家車, 5個大人+1個小孩按照核載人數算,超員1人已經達到20%以上,將被罰款200元,駕駛證記6分。